家住渝北区的陶先生买了新房,卖家却霸占着房子不肯搬走,两家共居让买主叫苦不迭,最后他只好起诉到法院,卖家却不找任何理由拒不到庭。近日,渝北区法院对这起案件审理后,判决卖房人在判决生效后30日内搬离。
陶先生与卖主罗先生夫妇原本是邻居。去年4月,听说陶先生想买房,罗先生的儿子恰好准备卖房,买家有心,卖家有意,两家很快敲定了买卖。
罗先生即将过生,来的客人多,遂与陶先生商量:“房子肯定要卖给你,但是我马上要过生日,能不能等我办完生日再搬家?”
远亲不如近邻,陶家夫妇爽快答应了。
去年6月21日,两家签订合同,还筹备酒席,请来邻居作为见证人,约定罗家以9万元的价格卖房,罗某夫妇暂住至2013年12月30日。
陶家夫妇分3次将9万元凑足给了罗家,办完过户,便等着搬新家。
12月30日如期而至,罗先生一家却绝口不提搬家的事。碍于朋友关系,陶先生夫妇也没有多说。
一个月过去了,罗家依然毫无动静,陶先生便要求罗家搬离,今年1月5日还请律师发律师函,可罗家夫妇不吃这一套。两家为此大打出手,甚至闹到派出所。万般无奈,陶先生夫妇只好起诉。
罗家夫妇拒不到庭,也不提交书面答辩状及相关证据。近日,法院进行缺席判决,责令罗家夫妇30日内搬走。
重庆晚报记者 唐中明 通讯员 杨枫 汪新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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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众悬浮车,微时代,偷官女贼称曾遭威胁